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凯发k8官网

项目公示

项目公示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1-12-25414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1225日,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潭路2556号,系租赁合肥市天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厂房、5#厂房进行生产,为新建(迁建)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蒸发器、冷凝器、回气管的生产,目前实际可年650万台蒸发器、200万台冷凝器、500万台回气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812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111086。开工时间为20218月,建成时间为202111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实际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元,占总投资额的2.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蒸发器、冷凝器迁建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焊接烟尘均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际5#厂房钎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4#厂房其他人工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环评中危废库和化学品库位置均位于5#厂房内东侧,实际在5#厂房外西侧建设了1间危废库和1间化学品库。建筑面积均为20m2

环评中冷凝器生产线有粘封闭液、清洗、烘干工序,实际取消此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清洗废水、检漏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和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的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污水管网、化粪池依托合肥市天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备。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封闭液挥发和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烟尘。

1)封闭液挥发和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次阶段性验收共有清洗烘干线4条,均位于5#厂房。清洗烘干线和封闭液箱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汇集一起,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焊接烟尘

钎焊焊接烟尘

本项目设置1台钎焊机,钎焊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1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人工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人工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单臂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冲床、折弯机、压合机、焊机、胀管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值为75~90db(a)。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送至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理。无铬耐指纹液桶、废清洗剂桶、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库中,签订危废协议,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

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危废库位于5#厂房外西侧,建筑面积为20m2。已完善设置分区贮存的标识标牌、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防泄漏托盘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0~8.6cod日均浓度分别323mg/l329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33mg/l141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30mg/l28mg/lss日均浓度分别41mg/l38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2.7mg/l2.65mg/l,均满足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0mg/m30.031kg/h,滤筒除尘器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2mg/m31.32×10-2kg/h,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8mg/m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mg/m3、颗粒物≦0.5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0dba,夜间最大值为50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专家意见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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